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征集活动通知

        为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征集活动。

   活动宗旨:传播法律知识———使公民了解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将法制观念变成公民的行为方式、行为准则。

        宣传主题:我们的权利•我们的义务———法治社会我们共同的理想。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新观念、新论断、新要求,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突出宣传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法律法规。每条广告尽量围绕一个法律点进行宣传,使受众既能提高法律意识,又能获得法律知识。

            活动安排: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0日。

            作品形式:征集作品主要有电视、DV、动漫、广告创意四种作品形式。

        作品要求:征集的作品创意新颖,手法多样,寓意深刻,艺术表现力强;语言生动,角度切入小,时代感强,通俗易懂;制作精美,综合效果好。

   广告用语字一般控制在15~50个字,法律用语规范;电视广告作品分10秒、20秒、30秒、60秒四种规格;动漫作品应适合于视频播出,作品尺寸为720×576pix,25帧/秒,时长限制在15秒~60秒内;DV作品应采用DVCPRO、DVCAM、DVSP三种格式拍摄。电视、DV及动画作品应刻成DVD光盘并附文字稿,广告创意应有详尽文字说明并附有绘图。

  具体要求:作品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充分体现法治内涵,传播法治理念。参赛作品除在片头出现作者署名外,作品主体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

   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的纠纷、诉讼,由作者负责。

    报送作品应注明作品类别、准确填写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聊城电视台对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作者对其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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